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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王秉華在看守所中抄寫、繪製了許多經文,統統寄給法官,法官今在提示證據時,勸王只要列出清單即可,否則「卷宗很多都是經文」。法官整理兩大爭點,第一是被告自首犯行是否裁量予以減刑?第二則是一量刑因子是否量處死刑? 辯護律師認為王有「間歇性暴怒障礙症」,應該納入考量,並聲請傳喚量刑前調查鑑定評估報告書上的5名鑑定人與王的父母作證,釐清再犯風險、復歸社會可能性與家庭支持。檢察官則認為被告後都羈押在看守所,行為都在控制範圍內,王的父母豈能知道兒子是否轉變?且解讀、採用鑑定報告是法官的職權,鑑定人已用淺顯白話書寫,沒有傳喚必要。
因王秉華在看守所中抄寫、繪製了許多經文,統統寄給法官,法官今在提示證據時,勸王只要列出清單即可,否則「卷宗很多都是經文」。法官整理兩大爭點,第一是被告自首犯行是否裁量予以減刑?第二則是一量刑因子是否量處死刑?
辯護律師認為王有「間歇性暴怒障礙症」,應該納入考量,並聲請傳喚量刑前調查鑑定評估報告書上的5名鑑定人與王的父母作證,釐清再犯風險、復歸社會可能性與家庭支持。檢察官則認為被告後都羈押在看守所,行為都在控制範圍內,王的父母豈能知道兒子是否轉變?且解讀、採用鑑定報告是法官的職權,鑑定人已用淺顯白話書寫,沒有傳喚必要。